9月29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贵州省养老服务条例》于今年7月29日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将于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近年来,国家和我省老龄化进程逐渐加快,老有所养已经成为老百姓关心的重大民生问题。截至2020年底,全省60周岁以上老年人已达593.1万人,占常住人口15.38%,65周岁以上老年人已达445.8万人,占常住人口的11.56%。《条例》作为贵州省养老服务领域第一部地方性法规,对我省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完善养老服务体系、规范养老服务工作、推动养老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具有重要和深远的意义。
《条例》共10章90条,包括总则、规划与建设、基本养老服务、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医养与康养、扶持保障、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条例》突破了许多困扰我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多年的瓶颈问题,初步确立了以法律为纲领、国务院政策文件为基础、部门专项政策和标准为支撑的养老服务制度体系,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提供了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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