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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合理安全使用技术

其他|时间:2010年05月11日 信息来源: 责任编辑: 点击量:

  1、农药选择:首先按农作物需要防治的对象选择适合的农药品种剂型,优先选择用量少、毒性低,在产品和环境中残留量低的品种,同时还要考虑农药的价格,并注意农药的包装、质量等。避免选择高效广谱、残留量大的农药。

  2、适时施药:当农作物的有害生物达到防治指标时,对害虫应在低龄期或关键生育时期,对病害应在始见病害时就时适时施药。主要应考虑有害生物的生长规律和农药的性能两个因素,过迟或过早施药可能造成防治效果不理想,起不到保护作物免受危害的作用。避免见虫就打药的盲目施药,可以减少用药次数,降低成本,减少环境污染。

  3、严格标准:农药推荐剂量是农业科技人员在大量的田间试验基础上确定的,降低用量会影响防治效果,过多的增加用药量,会造成农药的浪费或污染农产品和环境,甚至造成药害。准确用量还应考虑防治田块的面积。农药安全间隔期为最后一次施药至作物收获期时允许的间隔天数,即收获前禁止使用农药的日期,大于安全间隔期药,收获农产品中的农药残留量不会超过规定的允许的残留量,可以保证食用者的字全。

  4、合理选择施药方法:农药使用方法多种多样,根据防治对象的发生规律、药剂性质及加工剂型特点和环境条件的不同,施用方法有:喷雾法、喷粉法、撒施法、熏蒸法、浸种(苗)法、拌土法、毒饵法、土壤处理法、植株药剂注射法、植株药剂包扎法。 常规的喷粉法仅有10%~20%的药粉着落在植株表面,喷雾法也仅有25%~50%的药剂液滴可落在植株上,实际防治靶标生物接触的药量还不足1%,因此施药方法必须依据防治对象和当时当地的具体情况合理选择。例如施用颗粒剂、缓释剂,在喷雾时采用低容量或超低量喷雾,可提高农药的利用率。施药时要均匀周到。

  5、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各种农药对人体均会造成一定的伤害,农药在使用过程中,要确保安全,防止中毒,要注意以下事项:
  ⑴ 孕妇、哺乳期妇女及体弱有病者不宜施药;
  ⑵ 施药者应尽量避免农药与皮肤及口鼻接触,应根据所用农药的毒性、施药方法和地点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⑶ 施药时不能吸烟,喝水和吃食物;
  ⑷ 一次施药时间不宜过长,每日工作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施药不超过5天;施药时应注意天气情况,一般雨天、下雨前、风力较大的天气,气温高时(30℃以上)不宜施药;一般施用农药的田块24小时后才能进入田间从事其他农事活动;
  ⑸ 接触农药要用肥皂清洗,包括衣服;
  ⑹ 药具用后清洗要避开人畜饮用水源;
  ⑺ 农药包装废弃物要妥善收集处理,不能随便乱扔;
  ⑻ 农药应封闭储藏于背光、阴凉、干燥处;
  ⑼ 农药存放远离食品、饮料、饲料及日用品;
  ⑽ 农药应存放在儿童和牲畜接触不到的地方;
  ⑾ 农药不能与碱性物质混放;
  ⑿ 一旦发现有头痛、头昏、恶心、呕吐等中毒症状时,应立即送医院抢救治疗。

  6、合理复配混用农药:复配混用农药是解决病虫抗药性和增加防治效果,减少用工、降低防治成本的有效途径,但在复配混用农药时必须注意下列事项:一是两种混合用的农药不能起化学变化。农药有效成份的化学结构和化学性质是其生物活性的基础,在混合使用时要注意混合后的农药的有效成分、溶剂、乳化剂等的相互作用而产生的化学变化,如产生这些变化,有可能导致有效成分的分解失效。另外,有效成分的化学变化也可能会产生有害的物质,从而造成药害。二是田间混用的农药物理性状应保持不变。在田间现混现用时,要注意不同成分的物理性状是否改变。两种农药混用后如果产生分层、絮结或出现乳剂破坏,悬浮率降低甚至有结晶析出,就不能使用。三是混用农药品种要求要有不同的作用方式和不同的防治靶标。农药混用的目的就是要防治不同的对象,以达到扩大防治谱的作用。四是不同种的农药混用后要达到增效的目的,不能有抵消作用,农产品中的农药残留量低于单用药剂,使防治成本降低。

  7、合理轮换使用农药:要轮换使用作用机制不同的农药,防止或减缓有害生物产生抗药性。由于不同类型或作用机制的农药,在有害生物上作用位点方式不同,使有害生物的选择性不同,有害生物难以产生抗药性或减缓抗药产生。

  8、选用无公害农药:所谓无公害农药就环境相容性好,对人、畜安全、不污染农产品的农药。无公害农药至少应满足以下两方面的条件:一是具有较好的选择性,对温血动物,特别是对人无害;二是在自然界中易受光解和微生物分解,不污染环境,大力推广高较、低毒、低残留、高选择性农药。

  9、严禁使用禁用农药,限制使用高毒农药:一些农药由于毒性强、易残留,对农作物产品质量、环境和人们身体健康影响很大,近年来,国家先后发布了禁止使用和限制使用的农药名单,一定要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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